大陆游客
年满16周岁,首次办理《港澳通行证》,必须要你本人亲自前往你户口所在地的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这是不能委托他人代办,也不能异地办理的。也就是说,户口在哪里就要到当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港澳通行证》。 注:异地工作或居住的旅客,在居住地有办理居住证可直接在居住地公安局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一、需要携带以下资料: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3、复印件为A4规格(身份证需要复印正反面,户口簿需要复印户主页,和你所在的那一页); 4、二寸正面免冠平面彩色近照,蓝色背景,着深色有领上衣,照片大小48X33mm头部宽度21-24mm头部长度28-33mm(必须在公安局指定的照相馆拍照,也可以在出入境拍照,记得拿照相回执,建议在出入境拍照)。 二、办理费用:
工本费100元 签注1次有效15元(选择2次有效则30元) 拍照和快递费用大概50元左右。 三、办理时限:
正常情况下,需要15个工作日(首次办理,需要经省级部门审批、制证,需要的时间比较长,大概15个工作日,即两个星期的时间) 四、办理程序:
1、申请人到受理窗口咨询、领取并填写《中国公民因私赴港澳地区申请表》,勾选香港和澳门签注,工作人员一次性告知许可条件、需提交的材料。 2、数码照相:根据证件制作的要求,由申请人本人到受理机关或者公安局指定的数码照相点拍照。 3、到受理窗口取号排队。 4、申请人到受理窗口交验材料并领取《回执单》。(可以选择邮政快递) 5、申请人到办理窗口凭《回执单》打印缴费收据。 6、申请人凭缴费收据到银行缴费。 7、申请人凭银行收费单据和《回执单》到受理窗口领证。 港台和外国的游客
持有以下护照的游客入境不必办理签证 1、持有“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回乡证”的,最长可逗留一年、持“香港身份证”的在澳门最多可停留30天。 外国旅客
澳门入境签证可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请,并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否则即告失效;持有人准予在签证上所注明之期限在澳门逗留。需要签证的旅客,亦可在抵达澳门时办理“入境许可”(即“口岸签证”) 。 但这几个国家的旅客必须预先透过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外使领馆申领有效澳门签证方可进入澳门:1、孟加拉 ( Bangladesh ),2、尼泊爾 ( Nepal )3、尼日利亞 ( Nigeria )4、巴基斯坦 ( Pakistan )5、斯裏蘭卡( Sri Lanka )6、越南 ( Vietnam ) “入境许可”(即“口岸签证”)分为个人、家庭和团体三种:
个人:澳门币100元(12岁以下儿童收费为澳门币50元) 家庭护照:澳门币200元。 团体:团体必须由同一旅行经营人组织,并出示集体旅行证明文件,人数最少十人,费用每人澳门币50元。 |